刘美丽
日期:2021-05-08 12:06:02 浏览次数:53【擅长领域】刑事辩护,合同纠纷,财产纠纷,损害赔偿
【职业资格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
【工作经历】陕西丰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,合伙人,主要办理知识产权、房地产、税务、企业改制、法律顾问等法律业务。1990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,获法学学士学位;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,并始执业; 1993年获得司法部首批企业法律顾问资格;1998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,担任数十家大型企业和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。
刘美丽律师代理我市某区人民政府(简称区政府)所属局级机构于1987年将西安市某处的“36号院”以850万元转让于某贸易公司(简称贸易公司)案中,但当该公司付款后欲进驻该院时,西安某房管所出面以该院属其所有提出异议,贸易公司无法正常获得该院的合法使用权,在该公司多次向区政府要求退回购房款项无果的情况下,将区政府起诉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,一审判决区政府败诉。二审期间律师代理此案后,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,提出有利的诉讼证据和理由,依法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,得到了公正合理的判决。
推荐阅读
- 2021-05-25 14:05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外损失无责机动车方是否应赔偿
- 2021-05-31 15:07债务人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出庭应诉的必要性
- 2021-05-25 14:03包工头欠发工资,打下欠条提起诉讼时如何确定案由?
- 2021-05-25 13:53双方均要求解除相互签订的《房屋买卖合同》 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
- 2021-05-10 10:54李某非法持有毒品案律师助其获得最轻刑判